评分标准
按照给排水设备安装与运行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结合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的要求,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分数分布与比例。
一级指标 |
比例 |
二级指标 |
比例 |
理论知识 |
20% |
1.建筑给排水设备安装 |
10% |
2.电气控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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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与调试部分 |
50% |
1.管道加工与连接 |
30% |
2.管道配件和附件的安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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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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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与调试部分 |
25% |
1.电气安装与接线 |
10% |
2.系统控制与调试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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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
5% |
1.设备操作规范性 |
1% |
2.材料利用效率,接线及材料损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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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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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赛现场安全、文明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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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队分工协作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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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评分方法
(1)比赛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核20分,管材加工和连接30分,管道配件和附件的安装10分,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10分,电气安装与接线10分,系统控制与调试15分,职业素养5分。
(2)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电路短路故障扣20分。
(3)在竞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4)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5)按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竞赛成绩得分相同的,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高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相同时,系统控制与调试得分高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系统控制与调试得分相同时,职业素养项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6)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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