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赛项规程评分标准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4068   日期:2014-12-11   字体:【


 

评分标准

按照给排水设备安装与运行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结合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的要求,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分数分布与比例。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理论知识

20%

1.建筑给排水设备安装

10%

2.电气控制

10%

管道安装与调试部分

50%

1.管道加工与连接

30%

2.管道配件和附件的安装

10%

3.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

10%

电气安装与调试部分

25%

1.电气安装与接线

10%

2.系统控制与调试

15%

综合素质

5%

1.设备操作规范性

1%

2.材料利用效率,接线及材料损耗

1%

3.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

1%

4.竞赛现场安全、文明情况

1%

5.团队分工协作情况

1%

总计

100%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评分方法

1)比赛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核20分,管材加工和连接30分,管道配件和附件的安装10分,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10分,电气安装与接线10分,系统控制与调试15分,职业素养5分。

2)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电路短路故障扣20分。

3)在竞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4)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5)按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竞赛成绩得分相同的,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高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相同时,系统控制与调试得分高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管道试压与通水试验得分、系统控制与调试得分相同时,职业素养项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6)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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