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2   日期:2016-06-24   字体:【

赛执委函〔2016〕8号

各赛区执委会、赛项执委会、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规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推荐评定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颁发给为2016年大赛作出杰出贡献的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

承办院校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全力保障大赛,圆满完成大赛各项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一致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承办院校,每个赛区推荐不超过2所。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承办院校的评价,审核评定获奖院校。

合作企业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大赛筹备,全力资助大赛资金和设备,圆满完成大赛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的一致好评。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价负责推荐优秀合作企业,并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合作企业的评价择优评定。

二、优秀工作者

“优秀工作者”颁发给为2016年大赛作出贡献的赛项专家、监督员、仲裁员和赛务工作人员(含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在赛事筹备、组织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为赛事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贡献突出,且获得参赛师生的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赛项专家和赛项仲裁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工作人员的评价,对各赛区、赛项推荐的优秀工作者进行审核评定。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监督员,根据监督员履职工作情况,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监督员的评价择优评定。

三、优秀裁判员

“优秀裁判员”颁发给为2016年大赛执裁工作作出贡献的赛项裁判员。

基本条件: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作风正派,执裁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得到裁判团队及参赛师生的广泛认可。

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裁判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含小项)。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裁判员的评价进行审核评定。

四、推荐时间

请于2016年7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见附件)邮寄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谢  强   010-58582423   13812005210

       张钱斌   010-58581135   15357880732

邮  箱:jswmsc@chinaskills-jsw.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邮  编:100120

 

附件1: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推荐表.docx

附件2: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3: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推荐表.docx

 

 

2016-2020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16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556742 联系邮箱:zwhbgs@chinaskills-jsw.org

承办单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71-838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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